能源利用服務
科特能源部本著“專業人做專業事、與合作方互惠互利、為其環保保駕護航”的原則。具體為“投資、擁有、管理、運營及多方受益!”。管理運營方視實際情況而定,客戶可自行選擇自主運營、租賃或委托科特管理運營等不同形式。
沼氣:來自廢氣系統、污水處理系統→水封罐→洗氣塔→脫硫塔→穩壓氣柜 →水封塔→鍋爐房
目前主要的收益模式為:
(1)供應沼氣;
(2)供應蒸汽;
(3)供電;
(4)供天然氣
通過傳統的好氧技術來處理污水,每去除1kgCOD會消耗0.5KWh的電,隨之會產生1.5kg的污泥(含水率80%),每天僅電耗及污泥處理費用為人民幣3.7206萬元。
與僅依靠傳統好氧技術處理酒類廢水相比,增加厭氧技術,在厭氧處理的過程中每天可產沼氣4738方,相當于4.738噸煤產生的熱量。
若用沼氣鍋爐產蒸汽:每天產29.6噸的飽和蒸汽,增收4440元,每年(以300天計)創造的效益為133.2萬元;
用沼氣發電,每天可發電9476度,增收7107元,每年(以300天計)創造的效益為213.21萬元,且發電機組伴隨產生約1700大余熱,可以加熱廢水或提供蒸汽(熱水)。